臨床實驗

MK-2870|Pembrolizumab (MK-3475)

一項第3期、隨機分配、開放性試驗,針對以CPS小於10表現PD-L1,且先前未曾治療之局部復發性不可切除或轉移性的三陰性乳癌受試者,比較Sacituzumab Tirumotecan(sac-TMT、MK-2870)做為單一療法及併用Pembrolizumab(MK-3475)時相較於醫師選擇之治療的療效和安全性(TroFuse-011)

MK-2870|吉舒達®/ Keytruda®

一項以MK-2870為單一藥物和併用Pembrolizumab相較於醫生選擇之治療在無法切除局部晚期或轉移性HR陽性、HER2陰性(HR+/HER2-)乳癌患者的開放性、隨機分配第三期試驗

ORIC-114

一項探討ORIC-114作為單一藥物或合併化學療法,用於帶有EGFR或HER2變異晚期實體腫瘤病患的開放性、第1/2期試驗

Belzutifan(MK-6482)|Fulvestrant

一項以Belzutifan併用Fulvestrant用於在先前內分泌療法後出現惡化且為ER陽性、HER2陰性、無法切除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受試者之第二期、隨機分配、活性對照、開放性、多中心試驗(LITESPARK-029)

Inavolisib|Letrozole (Femara)|palbociclib (Ibrance)

一項第三期、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評估 INAVOLISIB 加上細胞週期蛋 白依賴性激酶 4 和 6 (CDK4/6)抑制劑和 LETROZOLE,相較於安慰劑加上 CDK4/6 抑制劑和 LETROZOLE,用於罹患具內分泌敏感性 PIK3CA 突變、荷爾蒙受體陽性、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 受體(HER2)陰性之晚期乳癌患者的療效與安全性

  MK-2870|Pembrolizumab (MK-3475)

【尚未開始召募】
資料最後更新時間:2025/01/20
國內試驗申請者: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國內試驗委託者: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一項第3期、隨機分配、開放性試驗,針對以CPS小於10表現PD-L1,且先前未曾治療之局部復發性不可切除或轉移性的三陰性乳癌受試者,比較Sacituzumab Tirumotecan(sac-TMT、MK-2870)做為單一療法及併用Pembrolizumab(MK-3475)時相較於醫師選擇之治療的療效和安全性(TroFuse-011)
計畫書編號 MK-2870-011
NCT NumberN/A
宣稱適應症三陰性乳癌
試驗藥品名稱MK-2870|Pembrolizumab (MK-3475)
試驗階段Phase Ⅲ
試驗預計執行期間2025/03/01 - 2032/12/31
核准執行文號1139095579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 針對所有受試者,由盲性獨立中央審查(BICR)根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第1.1版(RECIST 1.1)評估,在PFS方面比較sac-TMT與TPC。
- 針對所有受試者,由BICR根據RECIST 1.1評估,在PFS方面比較sac-TMT加上pembrolizumab與TPC。
- 針對所有受試者,在OS方面比較sac-TMT與TPC。

次要目的
- 針對所有受試者,在OS方面比較sac-TMT加上pembrolizumab與TPC。
- 針對所有受試者,由BICR根據RECIST 1.1評估,在PFS方面比較sac-TMT加上pembrolizumab與sac-TMT。
- 針對所有受試者,由BICR根據RECIST 1.1評估,在客觀反應率(ORR)方面比較sac-TMT與TPC。
- 針對所有受試者,由BICR根據RECIST 1.1評估,在ORR方面比較sac-TMT加上pembrolizumab與TPC。
- 針對所有受試者,在OS方面比較sac-TMT加上pembrolizumab與sac-TMT。
- 針對所有受試者,由BICR根據RECIST 1.1評估,在反應持續時間(DOR)方面評估sac-TMT、sac-TMT加上pembrolizumab與TPC。
- 針對所有受試者,使用歐洲癌症研究和治療組織生活品質核心問卷30(EORTC QLQ-C30)比較sac-TMT與TPC在健康相關生活品質(HRQoL)從基期以來的平均變化。
- 針對所有受試者,使用EORTC QLQ-C30比較sac-TMT加上pembrolizumab與TPC在HRQoL從基期以來的平均變化。
- 評估sac-TMT、sac-TMT加上pembrolizumab與TPC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藥品成分/劑型/劑量
藥品名稱 劑型 主成分 劑量
MK-2870
注射用凍晶粉末
MK-2870
200 mg
Pembrolizumab (MK-3475)
注射劑
Pembrolizumab (MK-3475)
100 mg/4 mL
試驗醫院
受試者召募狀態 試驗醫院名稱 主持人類別 姓名
尚未開始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
試驗主持人
張源清
尚未開始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訓徹
尚未開始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試驗主持人
鍾為邦
尚未開始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試驗主持人
盧彥伸
尚未開始
臺中榮民總醫院
試驗主持人
洪志強
主要評估指標

• PFS:從隨機分配至首次記錄的疾病惡化或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時間,以先發生者為準。
• OS:從隨機分配至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時間。

試驗主要納入條件

本試驗的對象為:
• 患有無法透過手術切除或已擴散到身體其他部位的TNBC而未接受過治療
• 年滿18歲
• 符合特定生物標記要求。生物標記是用來了解健康和藥物如何發揮作用的特徵。將檢測您腫瘤組織中稱為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HER2)、黃體素受體(PgR)、雌激素受體(ER)、程序性細胞死亡配體-1(PD-L1)和滋養層細胞表面抗原2(TROP2)的生物標記。試驗醫師或人員將就此與您討論。
檢測有可能會呈現以下結果:
o 偽陽性,這表示檢體中沒有生物標記,但是檢測結果表示有。
o 偽陰性,這表示檢體中有生物標記,但是檢測結果表示沒有。
若要參與本試驗:
o 您的腫瘤組織不能有HER2、PgR和ER生物標記。如果這些生物標記呈現偽陰性,表示您可能可以參與本試驗。如果這些生物標記呈現偽陽性,將不會允許您參與本試驗。
o 您腫瘤組織的PD-L1分數必須小於10。如果PD-L1分數假性小於10,表示您可能可以參與本試驗。如果PD-L1分數假性為10或更高,將不會允許您參與本試驗。

試驗主要排除條件

即使您符合這些基本要求,也可能有會使您無法參加本試驗的原因。試驗醫師或人員將與您討論這些原因。

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台灣人數
28人
全球人數
1000人
試驗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電話 Email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02-6631-6000
N/A

  MK-2870|吉舒達®/ Keytruda®

【試驗執行中】
資料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5
國內試驗申請者: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國內試驗委託者: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一項以MK-2870為單一藥物和併用Pembrolizumab相較於醫生選擇之治療在無法切除局部晚期或轉移性HR陽性、HER2陰性(HR+/HER2-)乳癌患者的開放性、隨機分配第三期試驗
計畫書編號 MK-2870-010
NCT NumberNCT06312176
宣稱適應症乳癌
試驗藥品名稱MK-2870|吉舒達®/ Keytruda®
試驗階段Phase Ⅲ
試驗預計執行期間2024/03/15 - 2032/12/31
核准執行文號1139002729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1. 針對所有受試者,由盲性獨立中央審查委員會(BICR)根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1.1版(RECIST 1.1)評估,比較MK-2870與醫生選擇之治療(TPC)的無惡化存活期(PFS)。
2. 針對所有受試者,由BICR根據RECIST 1.1評估,比較MK-2870併用pembrolizumab與TPC之PFS。

藥品成分/劑型/劑量
藥品名稱 劑型 主成分 劑量
MK-2870
注射劑
MK-2870 ( Recombinant humanized IgG1 anti-TROP2 monoclonal antibody conjugated to KL610023 )
200mg
吉舒達®/ Keytruda®
注射劑
Pembrolizumab (Humanized anti-PD-1 mAb)
100mg/4mL
試驗醫院
受試者召募狀態 試驗醫院名稱 主持人類別 姓名
召募中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
試驗主持人
張源清
召募中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訓徹
召募中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試驗主持人
劉建廷
召募中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試驗主持人
李國鼎
召募中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試驗主持人
盧彥伸
召募中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守棟
主要評估指標

PFS:從隨機分配至首次記錄疾病惡化或任何原因而死亡的時間,以先發生者為準
 

試驗主要納入條件

如果您患有無法透過手術切除的荷爾蒙受體陽性/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陰性(HR+/HER2-)乳癌,您可以參加此試驗。
將使用一項檢測來了解您的檢體是否具有這些特徵。研究已顯示這項檢測通常是準確的,但無法保證結果。有可能檢測會呈現偽陰性(檢體具有生物標記,但是檢測結果表示沒有)或偽陽性(檢體沒有生物標記,但是檢測結果表示有)。如果是偽陰性,將不會允許您參加本試驗,即使您可能從試驗治療得到益處。如果是偽陽性,您可能參加試驗,但是可能不會從試驗治療得到益處。
您的癌症必須已經擴散到身體的其他部位(轉移性)或處於擴散的早期階段(局部晚期),並且無法透過手術切除。試驗醫師或人員將與您討論這些要求。
您的癌症必須在荷爾蒙治療期間生長或擴散。如果您的腫瘤中荷爾蒙受體的表現低(在0到100範圍內的1到10之間),即使您的癌症在荷爾蒙治療期間沒有生長或擴散,您可能仍會參加此試驗。您必須知道在這種情況下,若在本試驗之外,您可以按照目前核准的指引接受內分泌治療以及另一種稱為CDK4/6抑制劑的治療。

試驗主要排除條件

可能會有一些原因使您無法參加本試驗,試驗醫師或人員將與您討論這些原因。

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台灣人數
20人
全球人數
1200人
試驗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電話 Email
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02-6631-6000
N/A

 

  ORIC-114

【試驗執行中】
資料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4
國內試驗申請者:台灣賽紐仕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試驗委託者:台灣賽紐仕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一項探討ORIC-114作為單一藥物或合併化學療法,用於帶有EGFR或HER2變異晚期實體腫瘤病患的開放性、第1/2期試驗
計畫書編號 ORIC-114-01
NCT NumberN/A
宣稱適應症惡性實體腫瘤、非小細胞肺癌、乳癌
試驗藥品名稱ORIC-114
試驗階段Phase Ⅰ,Phase Ⅱ
試驗預計執行期間2024/07/01 - 2025/09/30
核准執行文號1139046262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第I部分:評估ORIC-114作為單一藥物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第II部分:替第2期擴增組別選擇最佳的ORIC-114 RP2D
第III部分(僅限美國):評估ORIC-114併用carboplatin-pemetrexed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第I、II和III部分(僅限美國):評估ORIC-114的藥物動力學(PK)

次要目的
第I和II部分:評估ORIC-114作為單一藥物的初步抗腫瘤活性
第III部分(僅限美國):評估ORIC-114併用carboplatin-pemetrexed的初步抗腫瘤活性
第I和II部分:確定ORIC-114用於在基期時出現腦病灶病患中的初步顱內活性
第III部分(僅限美國):確定ORIC-114併用carboplatin-pemetrexed用於在基期時出現腦病灶病患中的初步顱內活性

探索性目的
第I、II和III部分(僅限美國):對ORIC-114在血漿中的代謝物進行描述和/或定量分析
第I、II和III部分(僅限美國):了解分子變異可能會使得腫瘤對ORIC-114治療具有敏感性

藥品成分/劑型/劑量
藥品名稱 劑型 主成分 劑量
ORIC-114
 
9600006914
N/A
ORIC-114
 
9600006914
N/A
試驗醫院
受試者召募狀態 試驗醫院名稱 主持人類別 姓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試驗主持人
林家齊
主要評估指標

第I部分:臨時RP2D和/或ORIC-114的MTD
第II部分:最佳ORIC-114 RP2D
第III部分:RP2D和/或ORIC-114併用carboplatin-pemetrexed的MTD
不良事件發生率、生命徵象、臨床實驗室結果評估、12導程心電圖(ECG),以及其他臨床評估
PK概況由以下項目(視情況而定)來進行估算:Tmax、Cmax、Clast、AUClast、AUCtau、AUCinf、Kel、t1/2、CL/F、Vz/F、Rac (Cmax)和Rac (AUC)

試驗主要納入條件

1. 在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18歲的男性或女性
2. 經細胞學或組織學確診為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實體腫瘤,並通過任何核酸診斷測試方法,證實記錄EGFR或HER2外顯子20插入突變或非典型EGFR突變,或通過免疫組織化學染色法(IHC)或原位雜交(ISH)檢測方法確定為HER2基因擴增/過度表現;所有檢測應在獲得CLIA認證或具有同等認證的實驗室中進行:
a. 第I部分劑量遞增:任何實體腫瘤具有
■ EGFR外顯子20插入突變
■ HER2外顯子20插入突變
■ 非典型EGFR突變(僅限NSCLC) (請參閱附錄8)
■ HER2擴增/過度表現(HER2陽性)
b. 第I部分延伸
■ 組別IA:先前曾接受過標準治療,在接受現有治療時或之後出現病情惡化,並認為其他標準療法不適合或無法耐受之HER2陽性乳癌病患
■ 組別IB:曾接受化學療法和amivantamab治療且帶有EGFR外顯子20插入突變的NSCLC病患
■ 組別IC:未曾接受治療且帶有EGFR外顯子20插入突變的NSCLC病患(將不會在韓國開放招募該組別的病患) (請參閱第12.3節)
c. 第II部分劑量優化:NSCLC病患帶有
■ 組別IIA:EGFR外顯子20插入突變
■ 組別IIB:HER2外顯子20插入突變
■ 組別IIC:非典型EGFR突變
d. 第III部分合併劑量遞增(僅限美國):帶有EGFR外顯子20插入突變、HER2外顯子20插入突變或非典型EGFR突變的NSCLC病患
3. 過往療法:
a. 第I部分劑量遞增:NSCLC病患必須曾接受含鉑化學療法或其他化療療程(如果含鉑化學療法被禁用的話),或者接受其他已獲准的標靶治療藥物,除非該標靶藥物被禁用。在招募時,病患必須在所有證明有益且可行的標準治療療法上出現疾病惡化、無法耐受、拒絕接受治療或不符合治療資格
b. 第I部分延伸:請參見上述納入條件2.b中特定組別資格的納入條件
c. 第II部分劑量優化:組別IIA和IIB中的病患必須接受含鉑化學療法或其他化療療程(如果含鉑化學療法被禁用的話),亦或者接受其他可行且已核准之標靶藥物,除非此標靶藥物被禁用 。在招募時,病患必須在所有證明有益且可行的標準治療療法上出現疾病惡化、無法耐受、拒絕接受治療或不符合治療資格
此外:
■ 組別IIA:病患必須未曾接受EGFR外顯子20標靶藥物治療,即拒絕或不符合所有證明有益的外顯子20標靶治療的條件
■ 組別IIB:病患必須未曾接受HER2 TKI標靶藥物治療
■ 組別IIC:病患可能接受過EGFR TKI治療
d. 在第III部分(僅限美國),病患可能先前已接受過多種治療
4. 同意並能接受治療前切片檢查,而前提是該程序在臨床上是可行的,並且由試驗主持人認為不會造成不安全性
5. 依據RECIST第1.1版定義具有可測量之疾病
6. 患有CNS侵犯的病患,無論是之前接受過治療且病情已受到控制,還是未治療且無症狀者,均符合資格
a. 需要使用類固醇的病患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的至少兩週前,必須維持原先或降低類固醇的劑量
7. 先前曾患有或同時存在惡性腫瘤的病患,其自然病史或治療不會潛在干擾試驗藥物的安全性或療效評估,均符合資格
8.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的體能狀態為0分或1分
9. 充分的器官功能標準定義如下:
a. ANC ≥ 1500 cells/mm3 (1.5 x 103 cells/mm3)
b. 血小板≥ 100,000/μL L (100 x 109/L)
c. 血紅素≥ 9.0 g/dL (90 g/L)
d. AST (SGOT)和ALT (SGPT) ≤ 2.5倍ULN (若病患有肝轉移,則≤ 5.0倍ULN)
e. 膽紅素≤ 1.5倍ULN;已知患有吉伯特氏症候群和/或獨立之間接膽紅素升高的病患均符合資格
f. 腎絲球過濾率估算值≥ 55 mL/min
g. QTcF ≤ 450 msec
h. 左心室射出率(LVEF)≥ 機構正常值下限,評估方法依據多頻心室功能攝影(MUGA)或超音波心動圖(ECHO)
10. 以不咀嚼或壓碎的方式吞服口服藥物
11.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開始接受試驗治療前的72小時內,必須具有陰性的血清懷孕檢測
12.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未行手術結紮的男性,在試驗期間和治療結束後90天內,必須同意使用高度有效且醫學上認可的避孕方法

試驗主要排除條件

1. 病患已知患有EGFR T790M的突變
2. 目前參與其他實驗性藥物、疫苗或醫療器材的臨床試驗;在得到試驗委託者的允許後,可接受同時參與觀察性研究
3. 軟腦膜疾病(LMD)和脊髓壓迫
- 除非基期期間的MRI影像檢查結果顯示有LMD,但試驗主持人在臨床上未懷疑過病患患有LMD;受試者必須沒有LMD相關神經症狀
4. 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之前的14天或5個半衰期(以較短者為準)內,接受其他抗癌治療或草藥(替代)治療
5. 放射治療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的前2週內進行(對於緩和放射治療或立體定位放射手術,則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的前7天進行);病患必須從所有與放射治療相關的毒性中完全康復
6. 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的前21天內曾施行重大手術,或未完全從該手術引起的不良反應中康復
7. 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前6個月內,具有第III或IV級的充血性心衰竭或嚴重非缺血性心肌病、不穩定或控制不佳的心絞痛、心肌梗塞或心室性心律不整等病史
8. 過去曾有間質性肺病(ILD)、藥物引發之ILD、需由類固醇治療的放射性肺炎,或有臨床上活動性ILD的任何證據等病史
9. 已知患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感染的情況下,除非病患身體健康且罹患AIDS相關結果風險低
10. 已知有需要治療的活動性感染,或有B型肝炎病毒(HBV)或C型肝炎病毒(HCV)的病史。HBsAg檢測陽性,但HBV DNA濃度正常的病患符合資格參與試驗。在沒有相關病史的情況下,不需要進行檢測
11. 活動性胃腸道疾病(例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或短腸症候群),或有其他吸收不良症候群可能會影響藥物的吸收能力
12. 試驗主持人認為,若受試者同時存在其他嚴重且未獲控制的醫療、心理或成癮情形,可能會對試驗計畫書的遵從性產生影響,甚至可能會禁止受試者參與試驗

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台灣人數
15人
全球人數
455人
試驗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電話 Email
陳筠絜
(02) 3518-5846
michelle.chen@syneoshealth.com

 

  Belzutifan(MK-6482)|Fulvestrant

【尚未開始召募】
資料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3
國內試驗申請者: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國內試驗委託者: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一項以Belzutifan併用Fulvestrant用於在先前內分泌療法後出現惡化且為ER陽性、HER2陰性、無法切除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受試者之第二期、隨機分配、活性對照、開放性、多中心試驗(LITESPARK-029)
計畫書編號 MK-6482-029
NCT NumberNCT06428396
宣稱適應症乳癌
試驗藥品名稱Belzutifan(MK-6482)|Fulvestrant
試驗階段Phase Ⅱ
試驗預計執行期間2024/07/01 - 2030/12/31
核准執行文號1139049432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由盲性獨立中央審查委員會(BICR)根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1.1版(RECIST 1.1)評估,針對belzutifan併用fulvestrant相較於everolimus併用ETPC的無惡化存活期(PFS)進行評估。

藥品成分/劑型/劑量
藥品名稱 劑型 主成分 劑量
Belzutifan(MK-6482)
錠劑
 
 
Fulvestrant
注射劑
 
 
試驗醫院
受試者召募狀態 試驗醫院名稱 主持人類別 姓名
尚未開始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試驗主持人
李國鼎
尚未開始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試驗主持人
盧彥伸
尚未開始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試驗主持人
林季宏

 

主要評估指標

PFS:從隨機分配至首次疾病惡化的記錄或任何原因而死亡的時間,以先發生者為準。

試驗主要納入條件

本試驗的對象為:
• 經診斷為ER+/HER2- 乳癌,其無法透過手術切除、已復發或已擴散到您身體其他部位,以及在接受荷爾蒙阻斷治療期間或之後已經增長
• 年滿18歲
約120人將參加本試驗。

試驗主要排除條件

即使您符合以上基本要求,也可能有原因會使您無法參加本試驗。試驗醫師或人員將與您討論這些原因。

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台灣人數
6人
全球人數
120人
試驗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電話 Email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02-6631-6000
N/A

 

  Inavolisib|Letrozole (Femara)|palbociclib (Ibrance)

【尚未開始召募】
資料最後更新時間:2025/01/13
國內試驗申請者: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試驗委託者: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一項第三期、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評估 INAVOLISIB 加上細胞週期蛋 白依賴性激酶 4 和 6 (CDK4/6)抑制劑和 LETROZOLE,相較於安慰劑加上 CDK4/6 抑制劑和 LETROZOLE,用於罹患具內分泌敏感性 PIK3CA 突變、荷爾蒙受體陽性、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 受體(HER2)陰性之晚期乳癌患者的療效與安全性
計畫書編號 WO45654
NCT Number
宣稱適應症罹患具內分泌敏感性PIK3CA突變、荷爾蒙受體陽性、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HER2)陰性之晚期乳癌
試驗藥品名稱Inavolisib|Letrozole (Femara)|palbociclib (Ibrance)
試驗階段Phase Ⅲ
試驗預計執行期間2025/02/01 - 2032/12/31
核准執行文號1139093946
試驗目的

本試驗WO45654 (INAVO123)是一項第三期、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的試驗,旨在評估三種藥物併用inavolisib加上細胞週期蛋白依賴性激酶4和6抑制劑(CDK4/6i;palbociclib)和letrozole,相較於安慰劑加上CDK4/6i (palbociclib)和letrozole,在第一線治療具內分泌敏感性PIK3CA突變的荷爾蒙受體陽性(HR+)、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陰性(HER2-)的晚期乳癌(ABC)患者中的療效和安全性。

藥品成分/劑型/劑量
藥品名稱 劑型 主成分 劑量
Inavolisib
 
Inavolisib
Inavolisib
3mg
9mg
Inavolisib
 
Inavolisib
Inavolisib
3mg
9mg
Letrozole (Femara)
 
LETROZOLE
2.5mg
Letrozole (Femara)
 
LETROZOLE
2.5mg
palbociclib (Ibrance)
 
palbociclib
75 MG
palbociclib (Ibrance)
 
palbociclib
100 mg
palbociclib (Ibrance)
 
palbociclib
125 mg
palbociclib (Ibrance)
 
palbociclib
75 MG
palbociclib (Ibrance)
 
palbociclib
100 mg
palbociclib (Ibrance)
 
palbociclib
125 mg
試驗醫院
受試者召募狀態 試驗醫院名稱 主持人類別 姓名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試驗主持人
鍾為邦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試驗主持人
盧彥伸
 
臺中榮民總醫院
試驗主持人
洪志強
 
臺北榮民總醫院
試驗主持人
曾令民
 
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
試驗主持人
李明陽
 
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醫院
試驗主持人
鍾奇峰
主要評估指標

評估inavolisib 加上CDK4/6i 和
letrozole 相較於安慰劑加上
CDK4/6i 和letrozole 的療效

試驗主要納入條件

潛在參與者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方符合資格納入本試驗:
•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18歲
• 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認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癌,且無法透過治癒性手術或放射線療法進行治療的女性或男性
• 根據美國臨床腫瘤學會/美國病理學會(ASCO/CAP)的規範,腫瘤有ER陽性及/或黃體素受體陽性腫瘤之紀錄,定義為根據最近期的腫瘤切片且經當地評估有 ≥ 1%的腫瘤細胞為染色陽性(Allison et al. 2020)
• 根據ASCO/CAP的規範,腫瘤有HER2陰性之紀錄,定義為依照最近腫瘤切片(或留存腫瘤檢體,若最近腫瘤切片未重新檢測HER2狀態)且經當地評估HER2免疫組織化學分析法(IHC)分數為0或1+,或IHC分數為2+分伴隨螢光、顯色或銀原位雜交檢測呈陰性,表示無ERBB2基因訊號放大或HER2/CEP17比率< 2.0 (Wolff et al. 2023)
• 新發生(De-novo) HR+、HER2- ABC,或者在標準前導性/輔助性內分泌療法(即tamoxifen、anastrozole、letrozole、exemestane和/或口服選擇性雌激素受體降解劑)至少2年後HR+、HER2- ABC復發,在該治療期間疾病未惡化,且自完成治療後至少1年無疾病間隔期。
- 如果CDK4/6i作為該治療的一部分,在接受CDK4/6i期間或1年內不得發生惡化。
• HR陽性和HER2陰性雙側乳癌參與者可以納入試驗,因為轉移為試驗治療的適當目標。
• 確認生物標記資格:由中央實驗室提供的有效血液檢測結果或既有當地實驗室提供的有效血液或腫瘤組織檢測結果,證明具有符合試驗資格PIK3CA突變。
合格的PIK3CA突變定義如下:
H1047D/I/L/N/P/Q/R/T/Y G1049A/C/D/R/S
E545A/D/G/K/L/Q/R/V E453A/D/G/K/Q/V
E542A/D/G/K/Q/R/V K111N/R/E
Q546E/H/K/L/P/R G106A/D/R/S/V
N345D/H/I/K/S/T/Y G118D
C420R R88Q
M1043I/T/V N1044H/I/K/S/T/Y
T1025A/I/S
- 中央實驗室鑑定PIK3CA突變合格的檢測方法為Foundation Medicine, Inc. (FMI)所進行的F1LCDx分析法。在無法進行F1LCDx檢測的地區,會將檢體提交給由試驗委託者指定替代中央檢測實驗室進行檢測。
- 無論病患是以當地或中央實驗室的檢測結果納入試驗,所有病患都要於篩選期提交一份新採集的治療前血液檢體,除非有先前於生物標記預篩選過程中採集的檢體。
- 當地檢測必須是由醫護提供者事先為病患安排及取得,作為HR+、HER2-乳癌參與者臨床和地區標準照護的一部分。
- 在當地進行檢測,必須是由臨床實驗室精進修正案(CLIA)所認證或具同等效力認證的實驗室以PCR或以NGS為基礎之分析法來執行適當檢測。
- 當地實驗室的血液檢測報告結果應出自於可代表參與者轉移性疾病狀態的血液檢體,同時是在參與者完成最近一次抗癌療程之後採集。
- 當地實驗室的腫瘤組織檢測報告結果應儘可能出自於參與者轉移性疾病狀態的腫瘤組織。
• 同意提供並確認有可用的新採集(較佳)或先前取得留存腫瘤組織檢體。最近採集而得的腫瘤組織較佳,並盡可能採集轉移性疾病狀態部位的組織。
• 根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RECIST)第1.1版的可測量之疾病
- 只罹患可評估骨骼疾病的參與者不符合資格;疾病侷限於骨頭內,但含有溶解性或混合型溶解性/生長性病灶且有至少一處可測量的軟組織部分,根據RECIST第1.1 1版得符合試驗資格。
• 針對女性:停經後或停經前/更年期狀態定義如下:
- 停經後,至少符合下列一項標準:
o 在不具有其他醫療病因的情況下≥ 12個月無月經、以及在不使用口服避孕藥、荷爾蒙替代療法或促性腺素釋放荷爾蒙促效劑或拮抗劑的情況下,當地實驗室評估濾泡刺激素(FSH)和血漿雌二醇濃度處於停經後範圍。然而,在缺乏12個月無月經的情況下,單次FSH測量不足(臨床試驗促進團體[CTFG]建議,2014)。CFTG建議可以在以下網站找到:
https://www.hma.eu/fileadmin/dateien/Human_Medicines/01- About_HMA/Working_Groups/CTFG/2020_09_HMA_CTFG_Contracepti on_guidance_Version_1.1_updated.pdf
o 有切除雙側卵巢之紀錄(在第1週期第1天首次治療前≥ 14天,同時已從手術恢復至基期狀態)
- 停經前/更年期,定義為不符合停經後之標準,並願意在試驗治療期間接受並持續使用已核准的LHRH促效劑療法
- 如果願意的話,病患應考慮在納入臨床試驗之前儲存卵子,以保留未來生育的可能性。
• 針對男性:願意在試驗治療期間接受並持續使用LHRH促效劑療法
- 如果想要的話,男性病患可以考慮在納入試驗之前儲存精子,以保留未來生育的可能性。
•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為0 – 1
• ANC ≥ 1.5 x 109/L (1500/μL),但有一項例外
- 若具備以下條件,罹患良性家族性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BEN)的參與者將符合資格:ANC > 1.3 x 109/L (1300/μL)。
BEN (也稱體質性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是一種遺傳因素,會造成輕度或中度的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與任何感染風險的增加或其他臨床表現皆無關 (Atallah-Yunes et al. 2019)。因其在非裔及其他特定種族群體中較為盛行,將BEN視為家族性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
• 開始進行試驗治療前14天內具有足夠的血液與器官功能,定義如下:
-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達到上述閾值
- 血紅素≥ 9 g/dL
- 血小板計數≥ 100,000/L
- 足夠的腎功能(請見關於腎小球濾過率[GFR]的排除條件)
- 空腹血糖< 126 mg/dL(< 7.0 mmol/L)及HbA1c < 6.5% (< 48 mmol/mol)
- 總膽紅素≤ 1.5倍正常值上限(ULN)(若為Gilbert氏症的病患,則為< 3倍ULN)
- 血清白蛋白≥ 2.5 g/dL (25 g/L)
-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與丙胺酸轉胺酶(ALT) ≤ 2.5倍ULN,以下情況除外:
o 有紀錄顯示肝臟轉移的參與者:AST與ALT ≤ 5.0倍ULN
- 鹼性磷酸酶(ALP) ≤ 2.5倍ULN,以下情況除外:
o 有紀錄顯示肝臟或骨頭轉移的參與者:ALP ≤ 5.0倍ULN
- 國際標準化比值(INR) < 1.5倍ULN與活化部分凝血酶時間(aPTT) < 1.5倍ULN
o 需要以warfarin或類似藥物(例如維生素K拮抗劑)進行抗凝血療法之參與者,穩定的國際標準化比值(INR)需介於2到3之間。若因為人工心臟瓣膜而需要抗凝血劑,則允許穩定INR介於2.5到3.5之間。
• 同意遵守避孕要求
• 根據試驗主持人之判斷,有能力且願意遵守所有試驗相關程序,包括完成病患報告指標

試驗主要排除條件

若符合下列任一條件時,潛在參與者將予以排除在本試驗外:
• 根據司法或行政當局發布的命令而送往機構的病患,除非當地法規允許
• 無能力給予知情同意的病患
• 在試驗期間或需要避孕的時間範圍內懷孕或哺乳,或打算懷孕
- 具生育能力的參與者在開始試驗治療前14天內的血清懷孕檢測結果必須為陰性。
• 化生性乳癌
• 開始進行試驗治療前28天內接受試驗性療程治療
• 隨機分配前的2週內接受放射線治療
• 曾接受任何針對局部晚期無法切除或轉移性乳癌的全身性治療
• 根據國家或當地治療準則,適合在進入試驗時以細胞毒性化療進行治療(例如:有器官轉移危急症狀(visceral crisis)的病患)
• 進入試驗時罹患第2型糖尿病而需要全身性治療;或有任何第1型糖尿病病史
• 無法或不願意吞嚥藥丸
• 曾有吸收不良症候群或其他病況而可能干擾腸道吸收
• 有軟腦膜疾病或癌性腦膜炎病史
• 已知具有未治療或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CNS)轉移(正在惡化或需要抗痙攣劑或皮質類固醇以控制症狀)。若病患具有已治療之CNS轉移病史但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則可參加試驗:
- CNS以外的可測量疾病
- 目前不需要使用皮質類固醇來治療CNS轉移,在納入試驗前已停用皮質類固醇≥ 2週,同時目前沒有CNS轉移造成的症狀
- 在完成CNS導向治療後,放射影像顯示有所改善,且在完成CNS導向治療與篩選放射影像評估之間,未有證據顯示發生期中惡化
- 自完成放射治療起≥ 4週篩選CNS放射影像評估
- 未有顱內出血或脊髓出血病史
• 胸腔積液、心包積液或需進行引流程序的腹水(每14天一次或更加頻繁)
若有胸腔或腹腔導管留置的病患,只要在手術後充分復原、血液動力學狀態穩定、症狀獲得改善,則可接受。
• 需要持續接受雙磷酸鹽或denosumab治療的症狀性高血鈣症
允許以雙磷酸鹽和denosumab療法治療骨轉移或骨質缺少/骨質疏鬆。
• 第1週期第1天前7天內有需要靜脈注射(IV)抗菌藥物的感染,或需要任何抗菌藥物的嚴重感染
• 任一眼罹患活性發炎性(例如:葡萄膜炎或玻璃體炎)疾病或感染性(例如:結膜炎、角膜炎、鞏膜炎或眼內炎)疾病,或任一眼有原發性或自體免疫相關的葡萄膜炎病史
• 需要任何每日氧氣補充
• 非特定由潛在乳癌引起的症狀性活性肺病,包括肺炎
• 活性肺結核
• 具有活性發炎性腸病或病史(例如:克隆氏症或潰瘍性大腸炎)
目前正接受免疫抑制劑以治療發炎性腸病(例如:sulfasalazines)之病患,視為罹患活性疾病而不符資格。
• 罹患任何活性腸道發炎(包括憩室炎)
• 任何會使病患無法安全參與和完成試驗的嚴重醫療病況或臨床實驗室檢測結果異常
• 曾接受造血幹細胞或骨髓移植
• 自之前癌症治療後產生>第1級的未緩解毒性,以下除外:
- 熱潮紅和禿髮(可能為任何等級)
- 周邊神經病變(可能為最多第2級)
• 開始使用試驗藥物前4週或5個藥物排除半衰期內(以較長者為準),曾接受強效細胞色素P450 (CYP) 3A4抑制劑或強效CYP3A4誘導劑治療。
• 試驗期間計劃接受手術(視需要,建議在試驗治療開始前進行小型手術,如放置留置導管)
• 已知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感染,如果:
- CD4+計數少於350 cells/μL

- 在開始治療前12個月內曾有伺機性感染

- 與任何試驗治療之間存有潛在藥物交互作用
試驗中心應視臨床指示及依當地法規允許,在篩選期間加入HIV檢測。
• 已知臨床上重大活動性肝臟疾病,包括嚴重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B/C級)、活動性病毒或其他肝炎、目前有酒精濫用或肝硬化
- 試驗中心應視臨床指示及依當地標準如適用,在篩選期間加入肝炎檢測。
• 在開始治療前28天內輸血或使用造血生長因子
• 利用慢性腎病流行病學協作組(CKD-EPI)公式計算出腎絲球過濾率(GFR) < 50 mL/min/1.73 m2 (2021)
• GFR應利用CKD-EPI公式計算後評估:
• CKD EPI = 142 x (血清肌酸酐/A)B x 0.9938年齡 x (女性為1.012),A和B如下所示:
o 女性血清肌酸酐≤ 0.7 mg/dL:A = 0.7,B = -0.241
o 女性血清肌酸酐> 0.7 mg/dL:A = 0.7,B = -1.2
o 男性血清肌酸酐≤ 0.9 mg/dL:A = 0.9,B = -0.302
o 男性血清肌酸酐> 0.9 mg/dL:A = 0.9,B = -1.2
• 應採用經體表面積(BSA)調整之GFR值(使用適當公式計算,將標準化GFR乘以個人的BSA,再除以1.73)。
• 提供同意前5年內患有惡性腫瘤病史,不包括本試驗所研究之癌症,以及轉移或死亡風險極輕微的惡性腫瘤(例如:5年整體存活[OS]率> 90%),例如已適當治療的子宮頸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局部攝護腺癌、乳管原位癌或第I期子宮癌
• 過去或目前有心電圖(ECG)異常,經認定為臨床重大情況(例如左支傳導完全阻滯、第二或第三度心臟房室傳導阻滯),或有證據顯示先前發生心肌梗塞
• 有臨床顯著意義之活性心血管功能不良或病史,包括下列情況:
- 第一劑試驗治療前6個月內有中風或短暫性腦缺血病史
- 第一劑試驗治療前6個月內有心肌梗塞病史
- 紐約心臟協會第III或第IV類心臟疾病、或充血性心臟衰竭而需要服藥治療
- 未受控制之心律不整、有活性心室心律不整或病史而需要服藥治療
- 有症狀的冠狀動脈心臟病或不穩定型心絞痛
- 根據三次心電圖(ECG)平均值並使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後的QT間隔(QTcF) > 470 ms、曾有QT延長或縮短症候群、Brugada症候群,或已知有校正QT間隔延長或多型性心室心搏過速病史。
• 已知對任何試驗藥物或其任何賦形劑過敏或具過敏性反應
• 對於停經前/更年期或出生時指定為男性病患:已知對LHRH促效劑過敏

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台灣人數
30人
全球人數
450人
試驗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電話 Email

 

  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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